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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捡了一只小狐狸 (第2/2页)
,对他也很好,至少她不会像其他人那样欺负他。 果然,赵婶开门看见他这副狼狈样子,不禁惊呼道:“焱崽,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子?掉河里了?诶呀,婶婶不是让你不要一个人去河边捞鱼的吗?...” 说着,她连忙牵着景焱的手,要把他带进屋里,“来,我先给你找身干净衣服换上,我儿子的体格跟你差不多,你应该穿得上...” 听着赵婶的絮叨,景焱不好意思地抬手摸了摸鼻尖,解释道:“没有掉河里,是外面下雨了...” “净胡说,今天一整天都是晴天,什么时候下过雨?” 景焱不服气,刚要辩解,却被赵婶一把攥住了手臂。 赵婶盯着那道已经快要结痂的伤口,紧张道:“怎么回事?手臂怎么划出这么长一道伤口?哎呀,你这孩子...” 接着,赵婶给景焱擦干净了伤口,洒上了伤药,还帮他用纱布裹好。最后,她玩笑道:“还好只是手臂,要是你这张俊俏的脸蛋也留了疤,看你以后怎么找媳妇哦?” 景焱不懂什么是媳妇,他只是笑,临走前还问赵婶要走了多余的伤药和纱布。 赵婶低叹了一声,叮嘱道:“你这孩子,快别傻笑了。男子汉大丈夫,要记得保护好自己,别再受伤了,啊?” 说完,她又叫住景焱,给他手里塞了两个白白净净的馒头。这是精细的面粉做的,她自己平时都舍不得吃。 景焱握着馒头,又有点想哭了。他吸了吸鼻子,努力想要把哭腔憋回去。 “傻孩子,哭什么呀,快回家去吧。” “嗯嗯,婶婶再见。” 挥别赵婶,景焱又匆匆赶回家。他没顾上换衣服,更没急着吃饭。他依葫芦画瓢,照着赵婶的手法,给小狐狸的后腿上药、包扎。 虽说动作有点笨拙,包扎得也很丑,但是景焱很满意,也很开心。 随后,他把昏昏欲睡的小狐狸搁到自己的被窝里,就去吃饭了。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,小狐狸也需要进食。 要不怎么说,他是个小傻子呢。 自从时泽渡劫化人后,他时不时地就会跑来这棵朱果树下。 有时候,他会化作人形,在树下打坐修炼;有时候,他干脆化作原型爬到树枝上,枕着朱果树的清香入睡。 这只小狐狸垂涎这棵朱果树很多年了。 据大姐说,这是木神句芒当年在人间种下的唯一一棵朱果树。据大姐说,这棵树从枝干到枝叶全都是不可多得的天材地宝。而它结出的朱果,不仅十分美味,对于他们狐妖一族的修炼,更是大有裨益。 可是,这朱果树要历经一百年才会开花,一百年才能结果。 时泽守着这棵树,已经快两百年了。不出数日,这棵朱果树就要结果了。所以,他近日较往常更加频繁地来到这颗树前转悠,生怕错过果子成熟。 只是,不仅是他们狐妖一族,这片森林里还有一只修炼上千年的狼妖,也对这颗朱果树窥伺已久。 半个时辰前,时泽再次化为原型,一路飞奔着来到这棵树下。他耸了耸鼻子,深嗅了一口朱果的清香。 就在这时,时泽敏锐地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微弱的风声。 随着一声令人胆寒的狼嚎,那只狼妖锋利的獠牙已经近在咫尺,他甚至能闻到对方口齿间的血腥味。 就在时泽的咽喉即将被狼妖咬断时,出于本能的防范,身型敏捷的他,一个飞跃蹬在了树干上,及时逃离了狼妖的血盆大口。 还没等时泽落地,他就在半空中暴涨成一只数丈高的狐狸原型,身后缓缓展开三条粗壮膨大的尾巴。 随后,他张开尖利的五爪,飞身过去,和这只狡诈凶狠的狼妖缠斗在一起。 时泽修炼的道行尚浅,在和这只狼妖交手数回合后,他终归是不敌,渐渐露出败势。终于,在他挥爪划破狼妖的一只眼睛后,反被这只狼妖伺机咬住后腿。 一旦咬住猎物,狼妖绝对不会轻易松口。他那尖利的獠牙如同扎了根一般,深深地刺入狐妖的后腿。任凭时泽如何挣扎,都无济于事。他的后腿很快就皮开rou绽,血rou模糊,他终于忍不住发出阵阵痛苦的哀嚎。 败局已定,时泽绝望至极。就在他以为今日肯定难逃一死时,这只狼妖却突然张口,松开了两侧尖利的獠牙。 紧接着,狼妖转头,警觉地看向了某个方向,头顶的两只狼耳也跟着高高竖起。 其实两妖早在刚开始缠斗时,就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人类的脚步声,不过他们全不在意,也毫无兴趣。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,此时这只狼妖神色警惕,他在空气中嗅闻了一番后,突然脸色大变。随后,他就像遇见了什么可怖的天敌一般,逃也似的飞身离开了,惊慌失措到竟然连即将到手的猎物都不要了。 时泽侥幸逃过一劫,他重伤在身,妖力全失,只得重新变回一只小小的狐狸。他早在遭遇狼妖突袭时,就将口腔内的腺体咬破了。相信很快,他的大姐就会循着气味找过来了。 想到这里,时泽松了一口气。他在树下蜷缩成小小的一团,闭眼调息,希望能早日恢复妖力。 那个凡人的脚步声更近了,可是时泽毫不担心。即使是他现在重伤未愈的状态,只要他不想现行,任何凡人都不可能看得见他的真身。 “咦?” 可是...这个凡人在发出一声惊疑后,怎么好像径直朝他走过来了? 时泽不敢置信,他睁开双眼,看向来人。 只见这个凡人一身布衣,浑身都湿透了,一头温顺黑亮的长发也湿哒哒地贴在额头和后颈处。原本应该是既狼狈又难看的模样,可这个凡人长着一副顶好的皮相,骨相也极佳。他的身形挺拔,湿透的衣衫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,清晰地勾勒出他本就宽肩窄腰的好身材。更何况,他的双腿笔直修长,结实有力。即便他还赤着双足,这身粗制滥造的破旧衣衫竟然也能被他穿出奢贵华美的气度来。 这个男人的容貌气度,如此之盛。 ——他,真的只是一个寻常的凡人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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