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且试天下丰兰息中心]紫金山_番外二 别春芳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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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番外二 别春芳 (第1/3页)

    落日楼在东商之交,姽婳城则深藏于大东与北州之界、连绵高耸的乌山山脉之中。以主仆二人的脚程,至少也要七八日才能到达。

    “七八日,足够皇朝未死的消息传到姹萝耳中了。”这一夜宿在客栈,昏黄烛火下,丰息撩起衣袖,让长安给他上药,“这粉玉膏倒是神奇,才用了两次,伤疤已经几不可见,是何药材做的?”

    “碎骨子轩给的东西,主子还是不知道为好,免得恶心。”长安顿了顿,低声道,“主子生得一身光洁莹润的好皮肤,是许多姑娘求都求不来的。就算有祛疤的药,皮开rou绽也是受罪。还望您顾惜自个儿,莫要轻易毁伤。”

    丰息一手支颐,神色淡淡:“我这辈子的疼,都在三月里受过了——你有这心思,不如去问问碎骨子轩能不能去了你眼下两道印子,看着苦相,辜负了这样吉祥的名字。”

    长安下意识地摸摸眼底,不知想起了什么,抿了抿唇,只是说:“刑堂选拔十不存一,成了影子也朝不保夕,长安已习惯少眠。这印子十一二岁便有的,不好去了。”

    他摸着丰息指尖冰凉,知道是落水的遗症,便下楼去问店家借后厨。主子在雍京锦衣玉食养到十四,偏偏从进姽婳城的第一天,就直言喜欢他做的汤面,暖胃暖身,最适宜的。

    热水冲进荤油煎的蛋,熬出浓白的汤底,面条也很快熟软,长安挑出一碗来,剩下的打算当做给伙计的答谢。正准备焯些青菜来搭配时,却听得楼上一阵桌椅翻倒的乱响,随后便是一声清咤。

    “长安——!”

    来袭之人正是姽婳城的清道夫,专门设来处置任务失败或是叛逃的姑娘。这个丰息也是轻狂,冀州皇朝没死,他非但不怕城主追究,还大摇大摆地准备回城。只不过是个没有内力的地杀,若不是忌惮他那个影子,哪用得着出动这么多弟兄。

    为首者满怀轻视,率人破窗而入。丰息虽然没有如他想象的一般当场吓傻,但也无计可施,只能步步后退,被清道夫逼进角落。

    “城主有令,丰息做事不利,不必再留。”为首者狞笑一声,“你的影子呢?怎么不叫他?我们今天要取你的头颅和他的皮,回去给城主做美人灯呢。”

    “那小子上次月比下手真他妈狠,待会儿你要看着我把他剥成一个血人。然后,就把你的漂亮脑袋灌满蜜蜡,封口时,你的眼睛还得会转。”

    丰息死到临头,竟也跟着笑:“我都不急,你急什么?”

    他出手如电,清道夫避无可避,便被一柄折扇刺穿了脖子。扇骨拧转,此人颈椎折断登时气绝!丰息一抖、一抛,尸身飞出,又砸倒一地尚来不及反应的杀手,这才唤人。

    话未落地,长安腾空而来。他的剑比他的身法更快,眨眼间便结果了门边的三四人。余下的杀手只当是大意失荆州,算着己方仍倍于他二人,于是起身结阵又攻上来。

    谁知丰息和长安虽是头回并肩对敌,却默契非常。丰息用扇之精准,堪称恐怖,奇袭要害道道致命,间或一记狠抽,正有影剑相迎。长安的剑不比太阿名贵,但铸铁寒兵重剑无锋,每每挥砍必有骨碎筋折,脏腑破碎。

    他们两相配合又互为回护,便是对上全盛的杀阵都有胜算,何况清道夫首领已折,调度不灵,完全无从招架。

    地面上汇成一条血腥的溪流,汩汩流向门边。那里倚着一把其貌不扬的伞,随着吸收的血液越来越多,伞骨竟自动张开来,伞面逐渐由洁白转向猩红,一朵朵地涌金莲飞速经历含苞、初绽、盛放,直到花团锦簇,艳丽非常。

    最后一名清道夫倒下,丰息长出一口气,他的功夫来之不易,都是长安躲开千瞳监视偷偷教的,选了他从不离身的折扇作掩护,初次用于实战便威力惊人,也算不负两人的辛苦。满地死尸,他嫌恶地偏过头,正看见那诡艳的伞,长安一声轻呼,从来平板的嗓音此时满含惊喜。

    “主子,花开十朵,血蛊已成!”

    影子上前提起伞,吸了那么多的血,触手却并不黏腻,轻敲两下伞柄,翠竹的末端便爬出一只红豆大小的蛊虫,色如玛瑙,单看外表根本难以想象其来历之残忍。

    丰息将它捧在手心细细端详,长安在旁解释:“以前跟主子讲过,每位地杀都有一把红魔伞,每杀一人,开地涌金莲一朵,第十朵里有一枚血蛊,伞主引蛊入体,即化为内力,成为可以修炼武功的天杀。姽婳城经阁的收藏浩如烟海,必然有能让主子满意的功法。”

    “天杀承接的任务虽更难,却有地杀求之不得的行动自由。雍州那边寻人月余不见踪影,过几日就要摆祭坛,明着是为您祈福,实则想就势向天下定了您的生死。主子了了此事便赶往雍州,正好打破他们的筹谋!”

    丰息静静听着,并没有被他的兴奋感染,长安察觉到他的冷淡,以为是不喜自己失态,忙稳稳心神,小心地问道:“主子,可是还有什么疑虑?”

    目光仍然聚焦在掌心,那蛊虫感受到伞主的气息,很是乖顺可爱,丰息道:“引蛊入体,它可是从此就活在我的体内?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,”丰息看向长安,“我是为它修的功力,还是为我自己?”

    长安迟疑了,斟酌着说:“修炼一途艰难,此法算是终南捷径。历代姽婳城杀手皆如此,只要宿主活着,蛊虫不会作乱。”

    他本想说主子不必勉强,可丰息已下了决断:“罢了,至少在我活着时,此身能由得了自己。无力反抗的感觉,我受够了。”

    客栈污秽不宜运功,主仆俩打扫了一番,赔了金叶子又再三道歉,店家竟还有些不好意思:“世道这么乱,小老儿也算有几分经历,有几个能做到这地步?上回见到像您二位这么客气的江湖儿女,还是在十几年前哩!”

    “那男的不起眼,那姑娘却漂亮,还有个和人很相称的名字,小老儿因此记了这些年。”

    “叫别……别春芳。”

    只当是听了一耳朵故事,两人连夜出了城,在郊外的一处破庙里,长安护法,丰息啮破了指尖,让血蛊顺着伤口进入体内。

    血蛊沿着经脉爬行,冲开一处处淤塞的关窍,为将来内力充盈作准备。这本该是经年累月的功夫,想要走捷径,自然要在一夜之间,承受相当于寻常武者数年甚至数十年累加的痛苦。丰息盘坐在满面尘灰和蛛网的观音像下,汗水和泪水不分彼此滚滚落下,温润面容疼得几近扭曲,就像祂在人间历劫的化身。

    菩萨从没庇佑过他,止有一个主子,在他即将被绞杀之际,选择他做影仆的主子,会在意他的苦与乐。长安恨不能以身相替,却也知道有些劫难无人能助,只能自渡。总归,无论这株兰花要向何处绽放,他的剑永远会为其斩断沿途荆棘。

    不知过去了多久,破庙里刮起一阵无根之风,残缺的经幡哗哗作响,满地经年厚积的枯叶随风而起,循着某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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